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李晚昌) 近日,市民谭先生在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购买了一款价值近10万元的小车。后因小车启动时屡屡出现问题,经维修无效,谭先生要求全额退款。但该汽车销售公司以总部不允许退款为由,拒绝退款。
家住万秀区旺甫镇的谭先生为购买的新车上牌后,每次发动小车前,都需要打开车头盖,自行“处理”一番才可以顺利出发。为此,谭先生很是恼火,就将小车送回汽车公司维修。
当维修好的小车送回谭先生手上时,谭先生发现,小车的“老毛病”依旧。于是,谭先生找到了商家协商,要求更换同款式同型号的小车。可是,商家称该款小车没有存货,表示愿意更换同价钱的另一款式车型。但谭先生并不同意,要求商家按照购车合同的相关条款全额退款。
当谭先生提出这一要求后,商家以总部不允许退款为由,与谭先生打起了太极。
无奈之下,谭先生来到市消协,要求工商部门介入维权。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谭先生所购买的小车存在发动机问题属实,按照购车合同,消费者有权在购车“三包”期内要求商家全额退款。于是,执法人员责令商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最终,谭先生拿回了购车的所有款项。
“五一”小长假期间,市内车行纷纷推出购车优惠,吸引市民。而面对这一类促销活动,市民该如何防范陷阱?
记者在工商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市民购车热情持续高涨,伴随购车而来的消费纠纷也呈上升趋势,此类纠纷大多集中在小车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的问题上。为此,市消协负责人表示,市民购买汽车等高价值商品时,应选择规模较大,较为专业,可信度高的汽车专营4S店或大型汽车交易市场,要警惕部分商家的购车优惠陷阱。
市民购车时,注意新车的各种凭证是否齐全,如,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服务卡、车辆使用说明书等是否与新车的品牌型号一致。签订购车合同时,要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注意交车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细节是否充足,警惕商家的“霸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