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营开放日现场。梧州交警供图
警营开放日现场,交警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梧州交警供图
本网讯 自《刑法修正案(八)》颁布施行以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醉驾入刑”的法律条例。近日,在梧州交警支队举行的警营开放日活动中,梧州交警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主题着力宣传“酒驾入刑”。
5月14日上午9时30分,梧州交警部门在太阳广场门口摆出桌子,设置车管业务、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等咨询组,专为市民解答交通管理方面的疑难问题。在设置的众多咨询组中,吸引最多市民关注的是关于“酒驾入刑”的宣传咨询。反酒驾宣传咨询组前挤满了市民群众,纷纷向现场解说的民警询问梧州醉驾第一人的处罚情况。
现场民警耐心向市民解释了《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对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查检验程序等进行了说明,同时向市民介绍了新法实施以来各地醉驾被判刑的几个案例。此外,梧州交警支队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两个新法规的实施,专门收集资料,编写了酒驾、醉驾的违法成本计算公式,结合梧州醉驾落网第一人的案例,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摆放在太阳广场门口,吸引了众多的市民前来观看。
同时,民警在商场内发放反酒驾宣传资料时,不少市民对“醉驾入刑”可能对个人职业的影响十分关注。民警介绍说,我国不少法律法规都对公民从事某种职业、取得某些资格要求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市民因醉驾被判处拘役之后,就有了犯罪记录,正在择业的,就业范围大大缩小;已经工作的,有可能会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市民表示,为了一次醉酒驾驶,既坐牢房、又丢饭碗,很不值得,要严格遵守新法规定,对酒后驾驶“零容忍”。
此次活动,梧州交警共出动近30警力,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多份、展出宣传展板10块,答复群众咨询200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