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近日,藤县人民法院审结首例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覃礼秀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郑梅有期徒刑三年,判处陈少仙和祝贤宗有期徒刑二年两个月。
1998年6月,邪教组织“主神教”曾被公安机关依法取缔。
2010年5月15日,4被告和其他“主神教”信徒30多人,在藤县古龙镇古龙村一村舍进行“主神教”非法聚会,被藤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并查获大量邪教书籍、信徒记录教条内容的笔记本。经查,被告人覃礼秀、郑梅分别以“主神教”藤县正、副权柄的身份,公开进行邪教活动,并多次组织、策划和指挥该组织非法进行传教,并散布扰乱公共秩序与社会管理秩序的言论。被告人陈少仙、祝贤宗为“主神教”的非法聚会提供场所和食宿。在覃礼秀、郑梅不在当地的情况下,由她们二人组织信徒学习“主神教”的有关教条。
4月18日下午,藤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覃礼秀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郑梅有期徒刑三年,判处陈少仙和祝贤宗有期徒刑二年两个月。
(李 夏 覃宏高 张红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