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报道(记者 高云)近日,本报来信反映栏目《出租车辆私自提价》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针对目前有个别司机“挖空心思”巧立名目增收打的费的现象,记者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据何女士反映,近日傍晚7时许,她从京梧市场搭乘出租车到江滨大酒店后门。下车时,司机坚持以起步价已经提价为由,收取其7元“起步价”。该司机还说,由于前段时间自己出钱修改了计价器,这笔钱当然要分摊至乘客身上。何女士对此感到气愤:“如果修改计价器的费用也可以分摊到乘客身上,那么,洗车费等是否也能分摊给乘客?”
报道见报后,许多市民对该名司机的行为都表示不能理解。市金晖出租车公司一位李姓司机认为:“出租车收费标准已作出相应调整,司机就应按照标准收费。”他说,同行乱收费的行为,会导致市民对搭乘出租车产生抵触心理,“出租车收费标准调整后,将有利于出租车行业发展,不能因为乱收费等问题失信乘客,从而流失客源。”
对此,记者采访了市计量测试所的有关负责人。对于本次调整出租车计价器的工作流程,该所技术业务科科长黎志坚介绍,他们已对计价器内部21组数据进行了调整,并完成了对计价器本身的检定,以及计价器安装到出租车后的整机检定。同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两项检定进行收费。
而对于部分出租车司机用“分摊计价器调整费用”为由乱收费,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处副主任张远就表示,由于全市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已进入重点整顿整治阶段,运管部门将重点处罚出租车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并处以最高限度处罚。如果司机乱收费,乘客一定要索要发票,并记下车牌和发生时间以及行车路线,必要时可留下影像资料作为举证的证据,形成有效投诉,运管部门一定据实查处。
关于现行出租车的收费标准,记者了解到,根据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我市出租汽车起步价调整后,不分车型、档次,起步价调整为2公里5元。出租汽车行驶距离超过2公里后,排气量在1.3~1.6升(含1.6升)的,每公里收费标准为1.7元;排气量1.6升以上的,每公里收费为1.8元,同时根据自治区出租汽车运油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精神,我市出租车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一元。
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有关负责人建议广大市民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遭遇司机打表后仍乱涨价收费的情况,应及时致电价格监督热线12358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