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郑玉华)有关新闻媒体曝光了名为“尼美舒利”的退热药具有极大的副作用后,日前,结合“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国内外研究和监管情况以及专家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调整“尼美舒利”临床使用,禁止“尼美舒利”用于12岁以下儿童。5月23日,记者走访了市内一些药店发现,大部分药店都清楚12岁以下儿童禁用尼美舒利的规定。
昨日,记者走进京梧市场附近一家药店,向店内一位工作人员咨询购买少儿退烧药。当记者询问“是不是有一种名为‘尼美舒利’的药,治疗发烧十分见效”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店内确实有尼美舒利出售,但需要出示医生处方才可以购买,她还提醒说,这款药的副作用比较大,不应该给年龄较小的孩子服用。
而当记者在大塘市场旁的另一家药店,询问是否有尼美舒利出售时,店内工作人员即从货架上取下一盒“尼美舒利”分散片,但当记者表示要给儿童使用时,该工作人员转而介绍使用“尼美舒利”干混悬剂,她表示,“尼美舒利”对治疗发烧有速效,但国家已经限制儿童使用这种药,她建议记者先使用一日观察退烧情况。
随后,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位在小学外等待学生放学的家长,发现大部分的家长并不了解12岁以下儿童禁用“尼美舒利”的情况。在振兴小学外等待孩子放学的家长黄晶表示,她通过媒体报道知道“尼美舒利”是对孩子有较大副作用的退烧药,但她并不清楚12岁以下儿童禁止服用的新规定。只有少数家长表示,孩子一发烧就会带他到医院就诊或者到药店购买用惯的药品,不会使用“尼美舒利”。
记者从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虽然国家已经明确规定12岁以下儿童禁用“尼美舒利”,但目前我市暂时还未接到正式的文件通知,一旦接到通知后,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规范医疗机构和药店使用和销售“尼美舒利”。
在采访中,有市民认为,要规范使用“尼美舒利”,应该加强药店、个体医疗机构等从业人员的知识和业务培训,能给购药群众提供准确的提醒服务。而家长林超群则建议,药店等应该在销售“尼美舒利”柜台处明显的位置,贴出提示“此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等醒目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