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26日,江苏籍男子聂某因醉酒驾驶小轿车肇事被岑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将醉酒驾驶定为犯罪行为后,岑溪市发生的第二例醉酒驾驶又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
事发于5月25日19时45分许,聂某驾驶赣AV17**号小轿车,沿岑溪市工农路由西往东行驶,行至旧玻璃厂附近路段时与相向行驶的桂DM65**号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轮普通摩托车上的乘客黄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检验发现聂某体内的酒精含量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聂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交通事故,已触犯刑律,岑溪市公安局于5月26日下午将其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