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黄祎婧)引起网友关注的凤凰台小区公摊面积被侵占一事近日有了新进展,市市政局于日前回复维权者丁小姐此类情况应向市住建委反映,而住建委则认为此事应归市市政局管。丁小姐在维权路上兜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
两个部门各有依据“由对方管”
今年7月初丁小姐与该凤凰台小区物管处一起以书面形式向市市政局反映邻居温先生的违规装修问题。近日,市市政局局以自治区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为根据,建议丁小姐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情况。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市住建委时,相关负责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根据,认为丁小姐的情况应该由市市政局受理。该负责人还表示既然丁小姐遇到的违建行为涉及两个部门,就应该按照“先反映先受理”原则,由市市政局受理后通过部门联合执法,与市住建委共同处理。
可否走出“维权怪圈”?
记者同时就此类问题咨询了我市法律专业人士,他指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市市政局和市住建委对违建行为均有权处理。他也受理过许多类似的事件,两个部门都会以对方有权利来推卸自己的权利,使维权的市民步履维艰。
记者了解到,类似丁小姐被侵占公摊面积的情况在梧州十分常见,而市民一开始也会像丁小姐一样,积极奔走于各部门之间反映情况,但大部分维权者最后都会被有关部门相互推责造成的繁琐程序所打败,不了了之。
鉴于丁小姐的情况,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丁小姐必须重新向该局信访办或城区建设局提交材料,若工作人员调查取证,确实属于市住建委受理范畴,再作进一步处理。而市政局在复函中提到,丁小姐反映的问题属民事纠纷范畴,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尽管前路不甚明确,但丁小姐仍表示会将维权坚持到底,下一步会考虑向法院提出诉讼,也会继续向市住建委反映情况。
事情进展如何,零距离记者将会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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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公摊“公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