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被遣返体现法律公平正义
表明中加两国维护法律尊严惩治犯罪的态度和决心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2011年7月23日,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加拿大执法部门遣送回中国。
犯罪嫌疑人赖昌星在担任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期间,采取多种非法手段大肆进行走私活动,涉嫌重大走私犯罪,案发后,赖于1999年潜逃加拿大。长期以来,我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积极开展境外缉捕工作,多年来,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推动中加双方执法合作,共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本次遣返表明中加两国维护法律尊严、惩治刑事犯罪的态度和决心,中国警方愿意与加警方继续在打击犯罪、缉捕逃犯等方面加强执法合作,以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 新闻背景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其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堪称我国第一经济大案,从而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案件的主角是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赖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从1996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仅两三年,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8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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