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手段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制造的这起惊天大案,只用了短短两三年时间。
厦门特大走私案肇始于1996年。犯罪分子勾结政府官员,走私物品涉及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走私金额大大超过今年三月有关官员通过电视台透露的400亿元人民币。在移送起诉的走私犯罪案件的案值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直接操纵下的走私物品价值达252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人民币115亿元。厦门走私集团犯罪采取的手法为进口货物不报关、伪报贸易性质、伪报货物品名等,并以金钱、女色为手段,有预谋地拉拢腐蚀一批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走私提供帮助和庇护。
案件揭发
199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纪检组和监察局接到一封长达74页的检举信,信中检举揭发了厦门远华走私犯罪集团利用各种手段走私500亿的大案,而且其中还涉及到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等人的腐败问题。2000年初,中共中央派出的“四二〇专案调查组”,纪检、监察、海关、公安、检察、法院、金融、税务等部门协同办案,厦门特大走私案及相关的职务犯罪的案情被基本查清。在这期间,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调查过程
对于厦门特大走私案,调查时间超过一年,首批审理长达月余。中央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领导小组组长、中央纪委书记何勇说,2000年8月中旬,中央纪委会同监察部、海关总署、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中央金融工委等组成中央专案组,对厦门特大走私案展开全面调查。案件在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5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结果
根据公布的审判结果,共有14人被一审判处死刑,但赖昌星的胞兄胞弟因有立功表现等原因,幸免一死。赖昌星之兄赖水强,是该走私集团走私香烟的主犯,因有坦白交待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被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赖昌星走私集团的骨干分子、赖昌星弟弟赖昌图,因有投案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也被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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