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国际    本地新闻    品茶论道    玩转梧州    食在梧州    人文历史    房产家居    车天车地    金融财经    健康时尚  
您的位置:梧州零距离网>> 新闻中心>>梧州快报>>正文
         高级搜索
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入学 符合条件者可到原高中申请
http://www.wzljl.cn    2011-08-21 11:23    作者:    来源:梧州日报

    梧州日报讯(记者 祝琳 通讯员 秦岳文)新学期即将开始,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为帮助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顺利入学,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大学贫困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对其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进行补助,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持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等证件到原就读高中申请。

    据悉,高校贫困新生入学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为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市本级高中(含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市区常住人口户籍学生,并且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贫困新生入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一次性补助贫困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上学所需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其中,入学路费补助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地域和距离远近,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补助标准为400元/人,长江以南的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为500元/人,长江以北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为600元/人。入学后短期生活补助费根据当年市区常住人口户籍贫困新生本人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分三类进行一次性补助。第一类补助标准1500元/人,补助对象为持有《孤儿入学优待证》的孤儿、烈士子女、经市残联核定丧失工作能力残疾人的子女、少数民族贫困学生以及因严重疾病、灾害等导致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第二类补助标准1000元/人,补助对象为持《特困职工优惠证》家庭的子女、单亲贫困家庭的子女、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的子女;第三类补助标准800元/人,补助对象为持有《失业职工证》或《再就业优惠证》职工的子女,及持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优待证》经济困难户的子女。受资助对象只能享受上述三类补助标准之一,不能同时享受两类及两类以上的补助。

编辑:覃燕霞    


《梧州快报》本地新闻早知道  梧州第一手机新闻资讯平台
订阅方式:移动用户发送by10658714    电信用户发送wzkx10659229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留言内容:
热点焦点
·风筝大赛11月2日举行 单位或家庭可报名
·中秋节假期市区交通拥堵多因乱停车
·中秋假期景区显冷清 市民大多选择在家中过
·中秋节假期最后一日出现明显客流高峰
·中秋夜市民在河东防洪堤放孔明灯险烧电线
·中秋假期“节俭风”吹冷土特产市场
·特殊公交线路等车难 因受上下班高峰影响
图片新闻
旅客返程高峰
白云路塌方占道半月没人清理
梧州老字号特色小吃街
“秋老虎”发威
冲上云霄
建设中的南广高铁
节日里 郊游去
中秋赏月
彩云追月
张罗晚宴
版权所有: 梧州日报社  
桂ICP备08001990号 | 零距离广告价目 | 网站建设价目 | 关于我们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