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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蟑螂引起的消费纠纷
市消协:保留现场证据是成功维权关键

http://www.wzljl.cn    2011-08-28 10:49    作者: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李晚昌    来源:西江都市报

    外出就餐被“加料”,是忍气吞声还是积极维权?市民黄先生选择积极维权,终获合理赔偿。

    快餐里藏蟑螂 顾客成功索赔

    近日,黄先生在市中山路某洋快餐店就餐,他要了一份11元的套餐。当吃到一半,黄先生发现青菜里“藏”了一只蟑螂,立即倒足了胃口。当时,黄先生觉得是小问题,并未意识到要商家赔偿损失,留下没吃完的快餐就转身离开了快餐店。过了两个小时,黄先生觉得肠胃不适,他想起了那份“被加料”的快餐,于是回到快餐店,找到餐店负责人说明了情况。

    为此,餐店负责人陪同黄先生到医院就医。黄先生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餐店负责人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此后,为养病,黄先生请了3天病假。黄先生病愈后,要求餐店赔偿其精神及经济损失。由于黄先生索偿金额较大,双方协商未果,来到市消费者协会让工商执法人员介入维权。

    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为此,经市消费者协会调解,商家赔付了黄先生消费的快餐售价10倍金额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共410元。至此,事件得以解决。

    “小事不化大” 受访市民多不考虑索赔

    市民外出就餐被“加料”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记者随机采访了数位市民,“遇到‘被加料’如何处理”。采访发现,市民大都采取“小事不化大”的处理态度。

    家住新兴一路的市民高小姐认为,如果食物中出现的是菜虫就“问题不大”,若是苍蝇、蟑螂等“恶心”东西则坚决要求商家更换。高小姐表示,她没有考虑要求商家赔偿,“一是不知道如何把握赔偿的额度,二是害怕索赔程序繁琐。”和高小姐一样,受访市民大都表示,身体如果没有出现不良反应,只会要求商家更换食物或者免去部分就餐费用,不考虑索赔。

    当遇到态度恶劣且坚决不更换食物的商家,大部分受访市民会选择“不再光顾”来“惩罚”商家,但也有市民“另辟蹊径”维权。在市内某地产中介机构工作的市民梁先生表示,遇到态度恶劣的商家,会用手机将不洁食物原貌和餐店名字拍下,并上传到互联网,“提醒市民外出就餐时要避开该餐厅。”

    记者走访获悉,市民外出就餐发现餐饮卫生不合格,大多“小事化了”。对此,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表示,市民消费权益受损,可先自行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市民可向辖区工商部门反映,或通过其他途径维权。发现问题要及时保留现场证据并寻找目击者进行佐证,同时要保留消费凭证作为重要的维权依据。若涉及重大人身伤害应先就医,并要求医院出具医疗诊断报告作为日后索偿证明。

编辑:黄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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