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6日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有关工作报告、会议文件以及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9月12日—16日召开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勇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奕权、余萍珍、杨炳才、黄积卓、莫永东、孔祥鹏,秘书长梁耀中,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补祥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上需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雷雄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梧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卢惠盛同志辞去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潘婧奎同志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议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士任免事项。
会上,刘志勇向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补祥斌,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潘婧奎,以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永雄颁发了任命书。(梁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