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梁萍 通讯员 陈巧良)10月17日凌晨,在万秀区西江二路某酒吧电梯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导致一人死亡四人受伤。近日,经过半个多月的侦查取证和搜寻追捕工作,伤害案最终水落石出,系口角引发的报复行为所致。目前,七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分别被警方抓捕归案或投案自首,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17日零时24分左右,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万秀区西江二路某酒吧电梯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现场有五名伤者,其中一名伤势比较严重有生命危险。接报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万秀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石鼓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将五名伤者送医院抢救。其中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市公安部门立即启动命案机制,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现场勘验、调查访问取证、搜查嫌疑人等工作。通过细致访查,专案组迅速锁定藤县塘步镇的石×明、石×鹏、何×林、苍梧县的莫×棠、李×俊、陈×、邵×林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还获悉,邵×林就躲藏在苍梧县龙圩镇祥龙路一出租屋,公安干警立即赶赴该出租屋将邵×林抓获。经审讯,邵×林初步供认了伙同石×明等人,参与故意伤害案的犯罪事实。
另一方面,专案组干警兵分多路,赶赴主要犯罪嫌疑人石×明、何×林、李×俊等人家中进行动员规劝,让其家属规劝他们投案自首。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敦促下,另外六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于10月19日、20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1月7日,专案组经过半个多月的艰苦侦查、取证,最终查明事发缘由,10月中旬的一个晚上,石×明在某酒吧和被害人胡×发生口角后怀恨在心。10月16日晚,石×明纠集了一帮同伙,携带大号牛角刀窜到某酒吧,在包房找到胡×后,便将其挟持至电梯口,准备带走实施报复。此时,遭到胡×在场四位朋友的阻拦,在双方互相争吵、推搡时,石×明、莫×棠等人抽出身上携带的牛角刀,分别捅伤胡×及其朋友的腿部等处。其中,谢×华伤势较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