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赵洋)11月16日,苍梧县大坡镇的黎先生报料,称自己从超市买钟,收银员未封好商品包装,致使自己取走物品时钟掉落到地上而损坏,超市拒绝赔偿。目前,工商部门已介入此事。
根据黎先生的陈述,15日晚上,他在太阳广场北京华联超市购买了一只价值85元的电子钟,在收银台付款时收款员将包装盒拆开后检查了货物,黎先生付款后把商品取走。
没走几步,“哐啷”一声,电子钟从包装盒内掉到了地上。一查看,黎先生发现电子钟包装盒的盒盖子没有封好。当时黎先生也没在意,将钟塞回包装盒离开了超市。回家后放入电池,他却发现电子钟出了故障———时针失灵了。
16日上午,黎先生返回超市要求更换电子钟,他认为收银员拆包检查后,没有重新封好包装,致使电子钟从包装盒中掉出,物品损坏的责任应该由超市承担。黎先生的要求遭到了超市的拒绝。
当天下午,北京华联超市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超市值班店长苏先生答复,公司有专门的新闻发言人,对记者提出的问题,他们可以上报。对黎先生的遭遇,超市不提供任何信息,记者可直接到工商部门了解情况。
记者从新兴工商所获悉,工商部门已经开始调查和调解此事。市顺景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安认为,如果黎先生有证据证明收银员未封好包装盒致使电子钟掉落,那么超市和顾客应该各承担一半的损害责任;如果无法举证,责任则由黎先生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