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丽思 通讯员 钟辉)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11月30日前,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领取临时价格补贴,不同对象每人每月可领到51元至99元不等。
据了解,为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生活,解决因基本生活价格指数上涨引起的不利影响,自治区人社厅于今年8月启动区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物价补贴机制,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我市人社部门将在11月30日前,陆续向当月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今年8至10月份的临时价格补贴,发放补贴的标准按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当月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计算确定。不同的对象每人每月分别可领取51元至99元不等的临时价格补贴。相关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发放至失业人员的账户中。
据统计,本次我市约有8000多人(次)符合条件领取8至10月份的临时价格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