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黄宁)记者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教育,从11月19日起,运管部门正式处罚出租车不打表、拒载、异地经营等违规行为。11月19日到25日,共有14辆出租车受到处罚。
据了解,从上个月到11月18日,市运管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市内出租车违规行为进行影像拍照取证。对在这个期间违规的出租车采取教育为主,不进行处罚,要求出租车公司加强管理。
从11月19日起,运管稽查人员和社会监督员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暗访,结果在6天时间里,共发现14辆出租车存在违章情况,并进行了调查取证。在14辆违章的出租车中,苍梧龙信出租车公司有3辆,市内出租车公司除了蓝箭出租车公司没有违章记录外,其他7家出租车公司均有出租车违章。从违章情况看,依然是“老大难”:不打表、拒载和悬挂“龙圩”、“梧州”线路牌等。
对于违规的14辆出租车,市运管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最高限度处罚。对悬挂线路牌的出租车,初犯者罚款200元,第二次400元,以此类推;对不打表、拒载的出租车,初犯者罚款600元,第二次1500元,第三次罚款3000元。此外,违规的出租车车主或司机被暂扣营运证,停止营运,并要求车主或司机学习一个星期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的重点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违规的出租车车主或司机还需考试,直至通过考试合格后,再给予恢复营运资格。
运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规范出租车市场,处罚尺度与日常经营行为挂钩。假如该车一直没有违规行为,文明经营,并有立功表现,执法人员在处罚违章时,从宽处理。如果是年内有拒载、不打表等违规行为,处罚尺度则从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