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罗丽思 通讯员 陈作辉)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根据不同的职业(工种),可申请获得40至400元不等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此外,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服务对象免费提供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成功实现就业的,也可按经其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据了解,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范围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其补贴标准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确定。其中,A类、B类、C类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在200至400元不等,A类、B类、C类专项职业能力的补贴标准则在40至80元不等。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发放,原则上采取直接支付给个人的方式,在确保补贴资金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对个人无力支付鉴定费用的,经个人申请可由鉴定机构先行垫支,再由鉴定机构按规定和程序申请补贴。
此外,各类具备资质条件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登记失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成功实现就业的,可按经其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每人次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