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丽思)“我的年假还没休呢,得赶紧申请工休。”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已近岁末,不少今年还没来得及休假的职工近期纷纷“扎堆”休年假,使得一些单位出现人手短缺现象,正常工作安排受到影响。对此,市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劳资双方应协商,提前安排好假期及工作,同时,单位若不批准员工休假,应给予3倍的工资补偿。
扎堆休假单位“吃不消”
陈鹏是市内一家电子有限公司的人事部经理,最近他为部门员工“扎堆”申请休假的事情伤透了脑筋,“一个部门里就有3个人提出休假,但偏偏一到年底事情就特别多,总结、考核、评比、绩效认定,很多都是需要大家一起才能完成,这一下子走了那么多人,让本来的正常工作受到影响。”
记者采访发现,接近年尾,一些单位里的职工赶着在年末前休年假的现象很普遍,不少今年没来得及休假的员工,近期纷纷提出休假申请,准备在这个月内把假期“清空”。“再不休,假期就废了。”在银行任职的胡琳希道出了不少打算年底休假员工的想法,“平时一般都不舍得休,想留到一旦有事,或有机会出去玩的时候再休,留着留着,就把年假推到了年底。”
但同时,休假申请遭到单位婉拒的人也有不少。“单位规定一个部门不能同时有三个以上的职工休假,部门有那么多人要休假,轮都轮不过来。”销售人员小姚苦恼地表示,当自己申请年假时,被领导以“休假员工太多”的理由婉拒了,为保“饭碗”,她没有提出异议。
不批准年假应给补偿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细则规定,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如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职工主动放弃休年假,并出具书面声明,单位不需额外支付报酬,只需正常发报酬。
此外,记者从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劳动监察支队所接收的投诉案例中,关于年休假的投诉较少,但单位应按规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若员工休假遭拒,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劳动检查部门反映举报。
同时,支队相关负责人建议,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应主动协商沟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员工的休假时段进行适当安排和计划,到一定时期检查员工的年休假情况,并提醒员工避开年底休假高峰,以避免多人集中休假,员工也应尽早递交休假申请,并妥善安排好假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