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梧州市华洋花园小区鼎华33号车库的入口被一辆小车挡道数日。本报对此事进行报道。随后,涉事双方均表示会就相关问题达成和解。2月12日,记者回访发现,虽然挡道的小车已经不复存在,然而,该小区的物业方仍未为城投公司办理车卡事宜,导致该公司原本应停放在小区自有车位的车辆只能沿街停放。
物业管理费引发的问题
是什么原因导致拥有车位的车辆进不了车库呢?记者再次多方采访后发现,是“物业管理费”引发的问题。
今年1月29日,本报在《车库入口被小车挡道数日》报道中提及,丰润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方,与城投公司之间存在部分债务纠纷。其中,丰润物业公司一直未将该小区4589北门车库的二轮车车位收益费用转交给城投公司。同时,城投公司也未向丰润物业公司缴纳此前停放在鼎华33号车库的小车车位管理费。对此,双方公司在受访时均表示,愿意以“欠费对冲”的形式进行处理。然而,如今丰润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投公司的欠费不仅是车位管理费一项,还有“物业管理费”。该工作人员说,由于这两项欠费总额过大,即便对冲也不能解决问题。因此,不能给城投公司的车辆重新开通车卡。
对于“物管费”一说,丰润物业公司的副总经理官伟强解释道,2012年5月1日,丰润物业公司开始接手该小区的物管工作。他认为,既然是管理,就肯定是对小区进行整体管理。如今,城投公司的办公地方属于小区范围。因此,物业公司“有权”对其收取物管费。
然而,城投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丰润物业公司上述做法是没有依据的。因为,在该物业公司与华洋花园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无外围商铺服务内容和收费相关条款的约定。此外,丰润公司与城投公司之间也没有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至此,问题的焦点就在于当初的物业合同有没有包括小区外围商铺。
外围商铺要不要交物管费
随后,华洋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当初所签订的物业合同。其中,“委托实施服务管理的物业构成”处标识:小区外围商铺管理另行商议。因此,该负责人认为,丰润物业向城投公司索取物管费是缺乏依据的。此外,该负责人坦言,业委会作为维护业主利益的团体,也在2013年多次组织双方公司代表进行面谈协商。与城投公司相比,丰润物业公司处理问题的态度相对消极。据其忆述,在最后一次协调会上,城投公司明确表态,“物管费”的问题需要双方就服务的内容及定价一起商讨,并签订相关的物业管理协议。但最终是丰润物业方面迟迟未能就签订物业管理协议表态,只是单方面定下收费标准。
丰润物业副总经理官伟强对此作出回应,希望城投公司将所有欠费清单形成书面,递交至物业部,并商谈问题解决的事宜。否则,物业方建议,双方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西江都市报记者 龙天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