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大塘街道办事处开展垃圾分类活动以来,街道办及社区通过一系列的宣传,使垃圾分类活动逐渐为居民认知和接受。
但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居民的垃圾分类概念模糊、清洁工将居民分好类的垃圾又混装在一起、发放到居民家中的垃圾分类桶比较占地方等一系列问题,也让一些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活动持观望态度。
如何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活动的后续配套设施,使活动可以更好地推广开展,值得相关部门思考。
居民观点:能卖的就是可回收的
“可以拿去回收站卖掉的垃圾就是可回收垃圾,不可以卖掉的就是不可回收垃圾。”这是华洋花园小区居民李杨阿姨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她告诉记者,日常生活中剩下的纸皮、塑料瓶、废弃金属等一类垃圾,她都习惯积攒到一定数量再拿去卖掉。恒祥花苑二期的居民张伯则认为,对生活环境不利、对人的身体产生不良影响的则是不可回收垃圾,反之则是可回收的垃圾。
记者了解到,很多居民对于鉴定是不是可回收垃圾的标准,就是可不可以拿去卖掉,而他们眼中常见的可回收垃圾就是纸皮、塑料瓶。
而记者在走访华洋花园、恒祥花苑二期等试点住宅小区中发现,虽然小区里放置有分类垃圾桶,但里面的垃圾并没有分类。有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表示,不少居民在丢垃圾时,都是装在一个袋子里,随意放进其中一个垃圾桶。
参照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居民生活垃圾可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
可回收物是指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电子废弃物等;厨余垃圾是指在食品加工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剩饭剩菜、菜梗菜叶、瓜果皮核、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易腐的垃圾;有害垃圾则是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废油漆和溶剂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险的物质;除此之外的纸尿布、餐巾纸、陶瓷制品等则归为其他垃圾。
小区清洁工:无暇将垃圾分类
除了分类概念模糊外,清洁工在清运垃圾时将垃圾混装在一起的做法,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活动的热情。
住在华洋花园的何小姐一家,对垃圾分类活动积极性很高,可是当她把自己在家里分类好的垃圾,放到家门口外面让清洁工分类清理时,却有种前功尽弃的感觉,因为清洁工把分类好的垃圾,又重新混装在一起运走。
华洋花园物业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展这个活动之前,大塘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曾专门组织小区内的清洁工参加垃圾分类处理的培训。但清洁工在实际操作中也碰到了一些难题,由于居民放到可回收物垃圾桶里的垃圾每天的数量并不多,而小区管理条例规定,小区里的垃圾需要每天清理干净,所以有时候看到少量的可回收垃圾,清洁工就全部混在一起拉走了。
而记者在恒祥花苑二期内的一个“可回收物”的垃圾桶内看到,纸皮、塑料堆满了一大桶,却没有看见有清洁工及时进行收集处理。据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的陈主任称,主要是清洁工每天的清扫任务繁重,除了把小区内的垃圾清扫干净,还要运到垃圾中装站去进行处理,根本腾不出时间来处理这些可回收的垃圾,而且也没有专门的装运车用来运输这些可回收垃圾。
对此,大塘街道办事处负责垃圾分类活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该项活动的开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后期配套设备跟不上的困难。毕竟垃圾分类活动目前在梧州还算是一个新事物,所以在宣传及知识普及方面,尚需加大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老年人以及学生等群体的宣传教育。该负责人说,如果学校方面能够在课堂中普及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相信可以进一步普及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同时他们也呼吁,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活动的后续配套设施,让这项活动能够长期顺利地开展下去。
而恒祥花苑二期的居民陈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每家每户分发两个垃圾桶的做法不仅会造成活动成本过高、资源浪费,还由于垃圾桶的放置而占去了家里一定的地方,他的邻居中,就有因为垃圾桶过大而不愿意领回家中放置。因此,陈先生认为,可以效仿广东地区的做法,向每家每户分发环保垃圾袋,分别标注着可回收及不可回收字样,让居民拿回家自行进行垃圾分类,这样做不仅能节约成本,而且普及的面也更加广,更容易为居民所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