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黄海志 通讯员 刘静)日前,记者从梧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为创新户籍服务管理,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难”问题,该局户政部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已着手开展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帮助梧州市无户口人员圆“户口梦”。
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居民户口是我国居民身份的重要法律证明文件。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梧州市还有少部分群众没有户口,或长期没有进行户口登记,这给他们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据公安机关摸底预测,梧州全市目前约有8000人尚未进行户口登记。
据梧州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容杰介绍,梧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已于近期制定并下发了《梧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切实解决我市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对多种类型无户口人员的落户程序做了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从去年10月开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梧州市公安机关户籍部门逐步展开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该项工作通过进行摸底排查、甄别梳理和制定相关落户措施等环节,全面排查无户口人员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依照政策逐步解决他们的登记户口问题。自工作开展以来,梧州市公安机关已为120多名无户口人员解决了户口问题。
不同情况解决措施有异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的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出生未落户的人员只要持有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就可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不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
此外,少数人因家庭矛盾、刑释解教等原因,户口应报未报、暂未落户,或因丢失户口迁移手续、没有出生证明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户口登记的,公安机关也可视实际情况核实后予以办理落户手续。属于应报未报的,公安机关将动员当事人按规定主动申报户口;未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公安民警将引导动员通过亲子鉴定方式,确定与父母的关系并随父或随母申报户口;因在户口迁移过程中手续证明遗失而导致长期无户口者,由居住地派出所协助当事人到迁出地派出所查找迁出存根或原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做好当事人陈述笔录,报所在市(县)局、分局复核后,按照补录申报形式审批办理户口登记。
公安机关提醒,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出生的中国公民均予以户口登记,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然而,由于部分群众不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出于担心被追讨社会抚养费等顾虑,或对办理流程存在误解,迟迟未办理落户手续,希望无户口群众尽快到辖区派出所或所在的县(市、区)公安局户政中心咨询办理相关户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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