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日前,长洲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两起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的案件,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00多万元,这是我市近年来查处的首例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案。
2014年起,犯罪嫌疑人杨×成为某赌博网站的股东后,与黄××、欧××(均另案处理)合股参与赌博,成为该赌博网站梧州地区总代理,并积极发展本市辖区内的黄××等人作为其下级总代理,黄××又发展梁×、梁××等人为其下线代理,通过赌博网站内几个赌博网络平台吸纳赌金,接受投注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犯罪嫌疑人杨××、黄××等人以股东、总代理的身份,为下线提供投注账号或代理账号,为赌客下注,交收赌资、转账,从上线拿到提成,然后从中赚取差额。杨××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许荣 陆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