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到大一直醉心阅读,不管身处何地何时,都未曾远离阅读。
自打认字开始,我就喜欢阅读,当时我读书的小天地就是自家闲置的阁楼,只要往那儿一坐,不管是什么书,自己是否能完全消化,我都读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但小时家里穷,根本不可能有闲钱给我买书,如何满足我旺盛的阅读需求,真是个难题。
为了书,我曾和小伙伴打过架。有一次我放牛回来,路过莫彬家,看到他正在撕一本书折飞机玩,我立即凑上去,趁他不备一把抢过来,一看,原来是本小说,已经被莫彬撕得残缺不全了,没头没尾,不知道是什么书名。我如获至宝,想叫莫彬送给我,但他死活不愿意。我只好强行拿走,就在我转身的时候,他拼命地扑过来用力抱着我,要把书抢回去,我也用力猛摔,把书高举在头顶,莫彬比我矮,够不着,就用嘴咬我,我顶不住了,只能用别人给我的半截话梅片,把书换回来。那时的零食得来可不容易,但为了心爱的书,我还是忍痛割爱了!
因为搜集书籍,我还干了一件蠢事。那时村里经常有人来收破烂,他们装破烂的挑子里经常会有些旧书,我往往会趁他们秤破烂时,拣一本旧书快速翻看,如果碰到喜欢的,就会在家里翻箱倒柜的寻找废旧的东西跟他换。有一次,我找到一本自己非常喜欢的书,但家里却再也找不出可以卖的废旧了,实在没办法,我就偷偷把家里还没有用完的牙膏拿到屋边的草丛里全部挤掉,用牙膏管换回那本书。牙膏这么快就用完了,爸爸有点不相信,好几次用眼瞟了我一下,但没有说什么。有一次我又想故技重施,偷出家里的牙膏,战战兢兢地拿到老屋后,看着旁边没有人,手忙脚乱的把牙膏挤到草丛里,就差一点挤完的时候,爸爸回来了,正好从老屋后路过,“真是败家仔”,爸爸一时火起,把我一顿好打,还不给我吃晚饭。但我为了书,仍然是痴心不改!
哪怕是在放牛的时候,我也要把书带上,牛在悠闲吃草,我在如痴如醉阅读。中学毕业时,正是文革末期,高考还没有恢复,我没能考大学,只好参加生产队的工作。晚上放工回来的时候,我不管有多累,都会爬到阁楼上,点上一盏煤油灯,沉醉于书的海洋里,一天劳作的疲累,都在书海中烟消云散。在生活中出现的不如意和烦恼等等,我都是通过让自己迷醉于阅读,从阅读中吸取积极向上的养分,强大自己的心智。所以在那样的艰苦岁月里,我把阅读当作自己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显得有点另类。但是我乐此不疲!因为我醉心阅读,村里人都叫我“书痴”。在那个年代里,这个称号是有贬义的意思在里面的。
因为书读得多,知识面慢慢宽广起来,思维也很活跃,我慢慢产生了想写些东西的冲动。于是我就利用工余的时间,创作了不少贴近农村生活的散文、诗歌,尝试着向县和市里的报刊投稿,没想到还发表了一些,这大大地增强了我阅读和写作的动力。当然我读的书并不局限于文学方面的书,数理化没有忽略,时常拿来温习,做些习题。
也许命运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文革结束后,一切秩序慢慢恢复正常,1977年,全国恢复了高考,我和村里很多青年都报名参加高考。我因为经常温习,做起题目来得心应手,很幸运地考上大学。但是其他的同伴平时都没有温习过书本,面对试卷无从下手,自然是名落孙山。
我一下子从一个泥腿子变成了大学生,让很多人都后悔自己当初嫌弃读书。但大多数村里的人,都以我为榜样,教育自家子女,要好好读书。因为受到我的影响,村里爱读书的年轻人慢慢多了起来,学习气氛也浓了,每年都有人考上大学。
自此以后,再也没有人笑话我这个“书痴”了,因为人们从我身上领悟到一个道理,坚持不懈地痴心做一件事,就是在磨炼自己的修为,在能力足够的时候,收获自然就会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