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日前,岑溪市思湖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小轿车将摩托车一路推行几十米后,摩托车被推离,轿车司机则驾车逃逸。该事故造成摩托车上两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当日凌晨2时许,一辆两轮摩托车从思湖路往玉梧大道方向行驶,将要行驶至红绿灯路口时,一辆小轿车从玉梧大道右转弯进入思湖路。小轿车转弯后,驶过道路左侧逆行,车头左前方与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两人随即摔倒在一旁。而小轿车将摩托车一路推行几十米后,摩托车与小轿车脱离。然而,小轿车驾驶员并没有停车,径直逃离了现场。
岑溪交管大队负责处理事故的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涉事摩托车有两人受伤,被赶到的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民警随即展开勘察工作,并通过微博和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次日上午,肇事男子迫于压力来到岑溪交管大队自首。
据了解,肇事男子姓高,岑溪市木榔村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高某承认自己当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并表示自己当时很疲劳,眼睛有点睁不开。对于发生事故后为什么没有停车,高某说:“我第一次遇到交通事故,当时头脑空白,心很乱,就直接开走了”。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高某进行刑事拘留。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因此,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如果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会造成更严重的经济损失。 (胡红 罗一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