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肩负查处违法建设职责,却在收取违建户贿赂后,放任违法建房。近日,经长洲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长洲区建设局城建监察协管大队(又称“打非队”)五名队员均构成受贿罪,被长洲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同时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上述人员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3万元也全部被依法追缴。
据悉,“打非队”队员何某某、姚某某、黄某某、刘某杭、刘某辉等五人,在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在收受违建户贿赂之后不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这些违建户的违建行为得以继续实施。
法院经审理认为,这五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均构成受贿罪,长洲区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翟星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