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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为认定儿子员工身份,这位父亲多方奔走,通过司法途径据理力争
员工工作途中遇意外身亡 老板怕担责连忙撇清关系
2016-12-20 18:20   西江都市报   记者 龙天传

    西江都市报记者 龙天传

    去年9月,不少梧州网友曾经转发一名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在带客人看房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于病情危急,医疗费用缺口较大,向社会发起捐款的消息。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该名工作人员由于伤重不治,已于事发两个月后离世。这名工作人员的父亲袁伟贤近日向本报记者透露消息,其儿子袁志毅就职的某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事后否认其儿子曾经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据袁伟贤介绍,他的儿子袁志毅在带客人看房途中被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撞成重伤。事情发生后,儿子治病急需大量医疗费,儿子的同事都纷纷自发呼吁身边的朋友向其捐款,不少热心网友也对袁志毅的遭遇表示同情并捐出爱心善款。此外,袁志毅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在当时也是社会关注和争议的焦点。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袁伟贤忍着着丧子之痛,通过司法途径为儿子认定员工身份事宜据理力争。如今,法院已确认小袁和涉事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这为下一步的工伤认定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劳动关系遭到否认

    12月16日,袁伟贤拿着儿子生前的工牌,大声念读法院二审判决书关于“劳动关系存在”的最后结论。“毅,你虽然不在了,但该是你的合法权益,爸爸还是会尽力帮你争取的。”袁伟贤悲痛地说。

    据介绍,袁志毅生前,于2015年4月28日入职梧州市某房产中介公司,2015年9月11日中午,袁志毅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带客户前往一个楼盘看房。当他行驶至西环路时,与另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袁志毅重型颅脑损伤。

    住院期间,涉事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向袁志毅捐款10000元,同时,该公司多名同事也为袁志毅募捐,并由该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代表将上述捐款转交到袁伟贤手里。由于袁志毅日渐病重,所需的相关治疗费用不断增加,袁伟贤为救子已倾尽所有,唯有前往涉事中介公司寻求帮助,希望公司能够支付一些医院费用帮助儿子度过危险期。不过,涉事公司拒绝了袁伟贤的请求。袁志毅因无钱继续医治,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离世。随后,涉事公司竟还否认了袁志毅的员工身份。

    律师代理成功维权

    在袁伟贤看来,涉事公司表达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他手里有儿子昔日一系列在该公司任职的证据。为了确保儿子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袁伟贤向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法援中心指派广西东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奕登代理此案。

    在黄奕登的帮助下,袁伟贤梳理出多项能够表明儿子与涉事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向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儿子与涉事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申请。

    然而,涉事公司辩称,袁志毅生前仅是该公司文澜店店长黄先生的一名朋友,开展的看房工作仅是由黄先生个人转包。同时,该公司并未与袁志毅签订劳动合同,不对其进行管理,也没有安排其工作,直到交通事故发生后才知道对方和黄先生的关系。另外,该公司称,从未向袁志毅支付任何工资报酬等,否认其与袁志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庭根据袁志毅生前在涉事公司工作时佩戴的专用工牌和工作服,以及袁志毅名下一张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的流水明细,与涉事公司相关工资明细表信息相符等证据,结合袁志毅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工作行为是源于涉事公司下属分店所发出的看房指令,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袁志毅生前提供的劳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等事实,裁决确认袁志毅与该中介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涉事公司不服裁决,向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公司与袁志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经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黄奕登继续代理本案,指导袁伟贤收集并提交证据,申请法庭调取仲裁庭审笔录和该中介公司及公司相关负责人罗某的银行交易明细。

    今年6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认定袁志毅生前从2015年4月28日开始至发生交通事故时止,一直在涉事公司的文澜店从事带客看房工作,且获得涉事公司发放的工牌和工作服。在工作期间,袁志毅隶属于涉事公司文澜店管理,从而该公司与袁志毅已形成从属关系。另根据涉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妻子向袁志毅支付报酬等多项事实,一审判决确认袁志毅与涉事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一审宣判后,涉事公司不服,上诉至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是,在二审期间,该公司没有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而黄奕登指导袁伟贤继续向二审法院补充提交多项证据。最终,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涉事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劳动关系存在”的一审判决。

    如今,袁志毅生前与涉事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得以明确,袁伟贤随后向梧州市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黄奕登表示,由于涉事公司没有为袁志毅购买工伤保险,因此,社会保险机构不会对袁志毅的死亡给付相关工亡待遇。袁伟贤将进行后续的维权工作。

    律师提醒:

    规范用工并参加社保可降低企业风险

    回顾该案,黄奕登表示,用人单位需从用工之日起,依法给劳动者购买各类社保。确保用工规范,能有效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降低相关风险。以工伤保险为例,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否则,相关费用则由用人单位“埋单”。另外,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单位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保存留档。同时,劳动者必须注意保留相关劳动关系书面凭证,以便发生劳动纠纷时能成功维权。

编辑:钟笑莹 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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