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享受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发放按年度结算,当年应享受的政府补贴,次年发放,每年3月前由被征地农民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温馨提示:申请时间宽裕,请各位被征地农民合理安排时间,错开高峰时段申请,避免拥挤哦~
申请对象: 2016年度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被征地农民。
申请时间: 2017年1月4日—3月31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二)银行卡原件、复印件1份。
(三)《被征地农民审核表》原件、复印件1份。
(四)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
(五)在苍梧县、广西区内其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还需出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加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办理流程:被征地农民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科(劳动保障大厦七楼),办理养老保险补贴申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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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们,你们都清楚了吗?如想了解被征地农民政府补贴标准等更多内容,还可拨打市社保局业务咨询电话:6029066、6029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