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李玉莹 通讯员 聂宗生 韦晓燕)近日,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的“不良反应”“禁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进行了修订。其中,修订要求指出,12岁以下儿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至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12岁以下儿童禁用含可待因止咳药水
可待因究竟为何物?记者经查阅得知,可待因是一种存在于罂粟中的生物碱,能直接抑制大脑的咳嗽中枢,具有迅速止咳及镇痛的功效。当它被人体吸收后,可在体内代谢为吗啡。不恰当服用含可待因的药物,可能会出现吗啡过量的症状,例如成瘾、意识混乱等,严重的甚至会危及生命。尤其是可待因超快代谢者,与其他人相比,这类人群能更快、更完全地将可待因转化为吗啡,因此也更容易发生意外。
根据食药监总局官网公布的信息,目前含可待因的药品共有45个批准文号,拥有该产品批准文号的国内药企共有6家,进口药企1家。药品种类包括奥亭、克斯林、联邦止咳露等。
医院和药店难觅含可待因药品踪迹
记者从市内多家医院的药剂科了解到,含有可待因的止咳药,医院早就不使用了。记者还走访了市内多家大小药店,在止咳药物专柜,记者看到多数是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小儿止咳糖浆等药物在售,这些药物并不含有可待因成分。不过,在梧州一些外贸专营店,虽然店内陈列的多为零食、洗护用品等,但只要询问店员,还是可以买到一些从香港、台湾等地“代购”的药物,其中包括止咳药物。有市民反映,在梧州市区一些外贸店,市民还能通过委托店主“代购”的形式,买到珮夫人克露(含可待因成分)这类的止咳药物。
据悉,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公告,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再购进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原有库存产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的市级食药监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售完为止。医疗机构需按照相关规定,需使用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单方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
据梧州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陈莉介绍,可待因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它的成瘾性,无论是成人还是小孩,长期或大量服用,身体会产生依赖性,难以戒掉。
市民使用镇咳药物最好遵照医嘱
据悉,在日常生活中,孩子一咳嗽,不少大人一着急,便开始盲目的给孩子服用止咳药或要求医生多开止咳药。在不少有孩子的家庭,止咳药也成为家中常备药物。不过,治疗咳嗽的第一步是否就是止咳呢?
“咳嗽其实是一种人体的保护性反射。不能乱用止咳药,要对症用药。”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副主任医师张飞解释,引起咳嗽的原因很多,除了常见的感冒咳嗽外,患有咳嗽变异性哮喘、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的病人,也会表现为咳嗽。还有一些咳嗽跟鼻部的疾病有关,比如鼻窦炎,分泌物倒流到鼻后、咽喉,引起咳嗽;胃食管反流的病人,由于胃酸反流到咽喉,刺激之后也会引起咳嗽。心功能不好,殃及肺部,也会表现为咳嗽的症状。因此,患者最好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鉴别是何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后,再对症处理。一般来说,两三个月大的婴儿不宜服用止咳药水,家长一定要将家中的止咳药水放置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防止孩子当糖水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