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蒙敏莹)近日,市民李栋强向本报反映,他想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由于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需要工商银行梧州分行开具意见证明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因银行开具的意见证明不是很恰当,导致他一直没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到底如何才能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李栋强对此感到疑惑。
市民李栋强反映,去年10月,他已经将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资料递交到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然而,近日,他接到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被告知工商银行开具的证明还需要增加一句话,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可是,银行也不愿意加这句话呀!”李栋强表示,工商银行梧州分行开具的证明除了相应信息外,还提到“在确保不损害我行原有抵押的情况下,同意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李栋强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的内容。现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银行增加一句话,即“若由此产生的纠纷责任,由银行和李栋强共同承担,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关”,如果银行不增加这一句话,不动产权证就办不了。
1月16日,记者向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情况。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邓毅告诉记者,李栋强的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所以李栋强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得到工商银行的意见证明,而李栋强提交的银行证明没有关于对办理不动产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的意见内容,因此不适宜办理不动产权证。此外,银行出具的证明中部分内容表述不是很恰当,所以李栋强的不动产权证手续未能继续办理。
邓毅表示,目前,工商银行梧州分行正在对李栋强的意见证明作出修改。待意见证明修改完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再进行处理。不仅李栋强,不少市民也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了类似情况。为进一步简化市民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在与梧州市金融机构沟通,争取出台更加便民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