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2月9日上午,万秀区法院执行局的电话突然响起。“法官,刘某成出现了,请你们快来呀!”申请执行人陈某英在电话着急地说。
原来早在2013年6月,陈某英因刘某成的车辆在其房屋旁边造成的通行问题,双方发生争执,随后刘某成对陈某英进行了殴打,导致陈某英受伤。陈某英将刘某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成赔偿陈某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1112.83元,但判决生效后,刘某成拒绝履行支付义务。
2015年5月11日,陈某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法院依法调查,刘某成无银行存款,其本人也常年在外,很少回家。由于无法寻找到被执行人刘某成,陈某英又不能提供刘某成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案件的执行面临搁浅。办案法官叮嘱陈某英,一旦发现刘某成的踪迹,就及时与法官联系。
兵贵神速!得知情况后,执行局负责人法官李桂球当即决定带队出发。几分钟后,一辆警车从法院出发。在陈某英的带领下,执行法官们赶到刘某成出现的村子,把正欲驾驶摩托车离开的刘某成堵在村口。
刘某成看着围住他的执行人员,自知难逃法网,乖乖地从身上掏出钱来,交付给了陈某英,全部足额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容立胜 李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