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处置房产的评估拍卖案在执行案件中一直都是较为棘手的一类案件,这类案件通常都有执行周期长、程序多等特点,如何才能高效解决此类案件,又使各方利益得到保障?近日,万秀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此类案件,并取得良好效果。
被执行人凌某和朱某是夫妻关系,朱某于2013年11月6日与申请执行人吴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吴某出借朱某70000元,并且朱某于2014年5月5日还清本息。然而朱某一直没有还款给吴某,无奈之下,吴某向万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凌某与朱某的欠款。
随着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了解到,朱某已经死亡,凌某又身患残疾,即将拍卖的房屋是凌某的唯一住房,生活十分艰苦。如果案件盲目进入拍卖程序,会因为被执行物拍卖的耗时长、拍卖所得款项很可能不足以还清欠款等现实问题,导致凌某的生活雪上加霜。如何更好地解决眼下的问题,成了推进案件执行的关键。
2016年11月9日,执行法官叫来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协商得知,该房已经在政府征收范围之内,如果由被执行人自行处理该房,不仅能保障双方利益,并且耗时更短、效率更高,也能节省拍卖费用,让被执行人保留部分生活费用。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共识,让凌某在三个月内自行卖掉该套房屋套现还清欠款,如果三个月内凌某没有还清欠款,则法院再进入拍卖程序。
今年1月16日,凌某将欠款转入法院账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在这起案件中,法院与双方当事人相互信任协作,在执行方式上灵巧变通,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了保障,提高了执行的效率,缩短了执行周期,最终取得了双方满意的效果,实现案结事了。
(李研材 张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