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罗银妮 通讯员 赵施咏)近日,市政府印发《梧州市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发挥农村低保政策对脱贫攻坚的兜底作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方案》提出,按照“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的要求,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县级扶贫部门按政策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根据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依靠扶贫开发暂时无法脱贫或脱贫后再返贫的家庭和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给予相应救助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不在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县级扶贫部门要按照扶贫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通过产业扶持、异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持、医疗保障、资产收益以及社会扶贫等政策,使这部分农村低保家庭能够通过扶贫开发帮扶实现脱贫;对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城乡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同时,通过逐年提高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低保对脱贫攻坚的贡献率,确保到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所有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低保政策兜底保障。《方案》提出,2017年至2020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年均增长15%左右。
《方案》还提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扶贫部门要将符合扶贫条件的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的范围,纳入相应的扶贫政策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畅通救助政策“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