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潘晓君 刘开泽) 1月起,梧州供电局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变用户调整抄表时间,原来公变用户的抄表时间从每月抄表变为单、双月抄表。对此,有些市民感到不解,为何每月抄一次电表要变为两月才抄一次?自己家的电费会不会因此而增加?
有利于花更多时间在服务上
2016年开始,梧州供电局便开始对梧州市郊区的公变用户实行单、双月抄表制度。而2017年1月起,梧州供电局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变用户,都实行单、双月抄表制度,即将传统每月抄一次电表变更为逢单月或双月抄表。梧州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副主任梁志军表示,随着时代的发展,梧州市近几年的公变用户数量以每年约一万户的幅度增长,实行单、双月抄表制度后,供电部门可以花更多时间做好用电服务。
“如今,用户对单、双月抄表制度存在许多疑惑,也许是因为我们的宣传还做得不够到位。”梁志军表示,今后,梧州供电局将做到让用户更及时、准确地接收到服务信息,同时做好用电隐患排查等工作。
抄表时间改变并不影响电费
实行单、双月抄表制度后,居民最关心的是自家的用电情况,以及电费是否会增加。对此,梁志军表示,用电户所用电量仍以电表读数为准,并按照阶梯电价收费。自从2015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广西居民阶梯电价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各档阶梯电量从原来的按月用电量计算调整为按年用电量计算,因此供电部门对用电户两个月抄一次表,并不会对用电情况或电费造成影响。
以王先生为例。王先生家为双月抄表,9月王先生家用电390千瓦时,其当月年累计电量为2890千瓦时,已超出了执行第一档阶梯电价的电量。10月用电量为270千瓦时。若按每月抄表计算,王先生家9月电费则分为两部分计算。其中的260千瓦时属于第一档阶梯电价的电量,按第一档阶梯电价执行,电费为137.36元,剩余130千瓦因超出了执行第一档阶梯电价的电量而执行第二档电价,电费为75.18元。10月的用电量则全部执行第二档阶梯电价,电费为156.14元。两月电费共为368.68元。
若按双月抄表计算,10月计算电费时,王先生家9月和10月共用电660千瓦时。其中不超出第一档阶梯的用电量为260千瓦时,执行第一档阶梯电价,电费为137.36元,剩余400千瓦时则执行第二档电价,电费为231.32元。两月电费同为368.68元。
梁志军还表示,一般来说,居民用电情况相对比较固定,夏季和冬季用电量较多,春季和秋季则偏少。市民可用往年同期的用电数据与现在的数据进行比对,查看自己的用电是否异常。市民如仍有疑问,可以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或到梧州供电局的营业厅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