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吴艳虹)2015年底交过一次审核件,为何2016年上半年没能拿到租赁补贴?日前,市民肖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之前预抽号拿到了平浪小区一间公租房的房号,由于房子未能交付使用,他一边领着租赁补贴一边在外租房居住,但他却未能如常领到2016年上半年的租赁补贴。
肖先生于2016年6月通过预抽号拿到了平浪小区一套两房一厅的公租房。由于该小区当时还在建设中,没能分配钥匙入住,肖先生一直在外租房居住,同时领取租赁补贴。肖先生表示,2015年年底,他曾到梧州市公房中心交复核材料,2016年7月,梧州市公房中心电话通知他去交复核材料,2016年7月份,肖先生领取到了2016年7月至12月的租赁补贴,但2016年上半年的租赁补贴却没能领到。肖先生提出疑问,是不是从去年开始更改了提交复核材料的时间和有效时长?
3月9日,记者来到梧州市公房中心进行咨询。梧州市公房中心保障审核部工作人员小李介绍,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正在领取租赁补贴(包括已经申请公租房)的市民每年的10月前必须到市公房中心递交审核资料作为复核使用,在此之前,市公房中心会提前把需要复核的市民名单、材料等信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到市民政局、各街道办及社区,只要市民在规定时间内交复核材料,复核通过后即可从下一年的1月起正常领取租赁补贴。
工作人员通过翻查梧州市公房中心2015年的审核记录发现,肖先生并没有在2015年10月前交复核材料,2016年1月起,梧州市公房中心停止发放其租赁补贴。直至2016年7月,肖先生才来递交复核材料,审核通过后从2016年7月开始重新发放租赁补贴。目前肖先生已经领取到了2016年7月至12月的租赁补贴。
梧州市公房中心保障审核部工作人员小李表示,复核材料的递交时间并没有改变,市民还是要在每年的10月前递交材料,在此之前,市公房中心会通过媒体、社区、公租房小区物业部门向市民发出递交复核材料的通知,同时复核通知亦会发布在梧州市住房保障网和梧州市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上,市民应主动关注相关新闻和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