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最近,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媒体公布,并确定今年7月1日起实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负众望,顺利完成市首部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市政府对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高度重视,真抓到位,务实加油干。去年3月,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指定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为牵头起草单位。该局即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组织强有力的写作班子,全面开展起草有关工作。认真参考、借鉴南宁、温州等多个市的有关条例,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几十个部、委、办、局等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先后三次到该局了解情况,具体指导,4月下旬,召开了有市直部委办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等单位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领导班子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条例草案,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根据市领导和局领导班子提出的修改意见,该局写作班子及时对草案进行修改。仅半个月时间,对草案修改三次,终于在3月15日拿出条例草案的初稿。为使条例草案初稿进一步完善,写作班子请立法专家再三指导,再征求部门的意见,写作班子再精雕细琢,又两次逐章逐条逐句逐字进行推敲修改。5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唐坚 吴文继 李海清 吴治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