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  时事  直播  房产 家装  汽车  理财  零距离问政  骑楼论坛  周末玩乜嘢  我们相亲吧
聚焦梧州 >>  正文
     
晨练者广场内播放音乐扰民?
枣冲富安小区物业:会派人加强巡查,劝导晨练人员把播放器音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017-09-06 16:46   西江都市报   见习记者 莫丹磊

    西江都市报讯(见习记者 莫丹磊)日前,有网友在梧州零距离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称,每天早上,枣冲富安小区的广场舞队伍播放的音乐声过大,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对此,枣冲富安小区物业管理方表示,会派人加强巡查,劝导晨练人员把播放器音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8月28日上午8时许,记者到枣冲富安小区广场了解情况。当时,有两支队伍在广场空地上进行锻炼,一支是打太极拳的队伍,一支是跳扇子舞的队伍,人数共有30多人。两支锻炼队伍都使用自备音响播放音乐。

    小区广场周围是枣冲富安小区7、8、9、10号楼,居民楼的分布较为密集,距离小区广场较近的居民表示能听到广场上传来的音乐声。

    居住在8号楼4楼的陈先生表示,每天早上8点左右,楼下就会响起音乐声,对他造成较大困扰。而住在9号楼5楼的欧先生对此则表示可以理解,“虽然每天楼下都传来音乐声,但是音量还在能接受的范围”。

    枣冲富安小区物业部的工作人员苏先生受访时表示,这些广场舞队伍一般是在早上8点至10点这个时段进行锻炼。针对居民反映的晨练队伍播放音乐的问题,物业部会派人加强巡查,让晨练人员把播放器的音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物业部可以对此问题进行协调,但无权禁止晨练者锻炼,希望居民之间能相互体谅。”苏先生说。

    对于广场舞经常引发的“扰民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出台了有关规定。2016年9月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中,就新增了“对在居民住宅区或者毗邻居民住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的规定,明确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在以上区域开展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在允许的时间内在公共场所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禁止使用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

    根据《条例》所示,只要在正常的活动时间内,适当控制好音量,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跳广场舞,广场舞也能摆脱“扰民”的标签。

编辑:黄东莹 钟笑莹

梧州零距离客户端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留言内容:
 
月饼商家纷纷推出促销活动抢占市场
强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批海鲜菇上市
夜查消防安全,责令6家隐患单位“三停”
龙山路道路修复工程将于9月中旬完成
梧州市教师公租房基础施工
利用城市街道等“边角料”土地增建体育设施
梧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08001990号 梧公网安备:4504000004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420100001
梧州零距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梧州零距离网”的所有作品,任何媒体转载须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梧州零距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