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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发短信通知致客户延误取件
邮政管理部门回应:双方可协商提供个性化服务
2020-11-09 12:05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记者 纪荣兰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纪荣兰)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反映,长洲区新兴珠宝路一家快递超市通知收件人领取快件时,只发短信通知,没有通过电话及时联系,从而导致多次出现快件领取延误的情况。

报料市民对快递超市此举感到不能理解和不满意:“在这个信息接收频繁的时代,一条文字信息很容易会被覆盖或者忽略,导致出现延误领取快件的情况。此外,快递超市内还张贴通知称,若客户超过一定时间未领取快件,还要收取额外的费用,这让人难以接受。”

11月2日上午,记者就此事来到新兴珠宝路的这家快递超市进行走访。约10时许,该快递超市已经开门营业,此时放在货物架上的快件并不多,经营人员贺女士正在店内忙碌。当记者问及市民报料反映的问题时,贺女士称,除了加急件和大件物品会电话通知取件人外,对一般的快件,快递超市都是通过发送取件短信进行通知。“我们这里每天要经手七八百件快件,如果一一电话告知,确实不太现实。快递超市规定收件人超过4天不取件就开始收费1元/日,是因为快件滞留若超过4天,快递公司就会被要求代签收该快件,由此会额外产生其他经营成本。”

随后,记者也走访了市内其他的快递超市门店了解情况,发现短信通知取件人确实是普遍方式。枣冲富安花园小区内快递超市经营者胡先生称,基本上都是发短信通知,除非是加急件或生鲜件会电话通知,但确实也有因此操作遭遇客户投诉的情况。

梧州邮政管理部门表示,目前由于个别顾客忽略了阅读收件信息而发生的申诉确实存在,就此问题,邮政管理部门近段时间约谈了经营快递超市的各家快递企业,要求各相关快递企业尽快整改完善。同时,针对顾客提出的电话通知诉求,经双方沟通协商,快递超市方面可以提供个性化服务。快递服务企业未按“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完成快件投递的,收件人可通过快递企业官方客服投诉维权。对企业处理结果不满的,收件人还可通过邮政业申诉网站继续申诉。

编辑: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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