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黄立萍) 在刚结束的元旦小长假,梧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与举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投诉5件。其中,消费者对节假日期间的收费问题反映较为强烈,涉及收费类投诉有2件,占总投诉量40%。
元旦小长假期间,市民张先生在我市某客运站搭乘长途快班车到外地,当他想将行李都放到班车内供乘客存放物品的地方时,被告知要额外收取行李存放费。张先生对收取“行李费”的做法感到不妥,于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反映。
工商部门表示,市民购票时,要向售票人员就各项收费内容进行详细咨询,确保付费信息正确等。当市民被收取疑似不合理的费用时,要保留收费凭证,并用手机等设备拍下客运站内明码标价的收费信息,再到客运主管部门、物价部门反映、投诉。
同样,外地游客吴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元旦当日吴先生在市内某家旅馆入住,吴先生向客服人员口头了解到,“住宿费每晚60元。”吴先生次日结账时却发现,住宿费“涨”至每晚100元。吴先生拒付突然上涨的住宿费,客服人员则以吴先生当时没听清楚为由,坚决收取100元。事后,吴先生拨打了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临时涨价”的旅馆。
针对吴先生的情况,市工商部门表示,在节假日期间,市民、游客入住酒店旅馆时,要主动提前了解清楚各种收费项目,并以书面协议就收费内容做好约定。市民若遇到商家“临时涨价”,既要保留商家的收费凭证,同时要有意识地记录下价目表上罗列的收费信息,以证明收费情况存在问题。此外,市民可就酒店、旅馆存疑的收费现象向物价、旅游部门进行投诉。
记者发现,其余3件投诉包括,对大型通讯公司在节假日推出的话费优惠计划,某市民大呼“上当”;某市民在路边摊档买到以节假日名义促销的劣质暖手袋;某市民在小商铺买到疑似存在质量问题的食用油。
针对上述在非节假日也常见的投诉,市工商部门提醒,市民选择通讯优惠套餐要视个人消费情况而定,不要盲目相信商家的优惠计划。此外,市民消费购物要选择大型正规店铺,并保留消费凭证作为维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