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梁燕如)一些市民来电反映,近段时间以来,市内不少餐饮店以“春节期间物价上涨”为由上调了供应品种的价格。梧州市物价部门表示,餐饮类商品价格非政府定价,商家有自主定价权,但要对商品明码标价。市民若发现商家收取的费用与所标价格不符,可打电话举报。
“5元一两腐竹粉”
近日,在龙山路工作的市民肖女士拿着5元钱到单位附近的早餐店打算吃一两瘦肉粉。来到早餐店,肖女士发现,一两瘦肉粉的价格上调至5.5元。无奈之下,肖女士只好吃了一两腐竹粉。据了解,春节假期后,该早餐店供应的各类品种价格都上调了0.5元。
像肖女士一样,习惯外出吃早餐的市民发现,从春节开始,很多餐饮店供应的品种价格都涨了,涨价幅度在0.5元至2元之间,涨幅约一成。
1月31日,记者走访新兴一、二路、工厂二路的部分餐饮店发现,餐饮店的价目表都进行了调整,供应品种的售价上调0.5元到2元不等。部分餐饮店贴出告示:“由于物价上涨,从即日起,价格上调……”有市民笑言“物价上涨”成为涨价理由。
在新兴二路百汇饮食店,记者看到店内贴出告示,提醒新老顾客从1月30日起,每份肉类、蔬菜的价格上调。该店老板表示,原打算去年底提价,但为稳定客源,“撑”到了节后营业再调价。
当记者问及提价原因,该老板表示,除了看得见的肉类、粮油等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看不见的经营成本也是涨价的原因,“租金年均上调近1000元。”工人工资上调也是商家提价的原因。工厂二路某煲仔饭店铺老板表示,如今,1000元月薪已经很难请到人,“铺面租金贵,薪酬过低难雇人是餐饮店最头痛的事。”
此外,部分受访的餐饮店负责人表示,燃料、调味品等价格小步走高,“加起来就是一笔大数目了。”走访中,记者获悉,餐饮店铺租上涨已是惯例。今年年初,部分餐饮店老板给工人加了工资。
标价与收费不符可举报
餐饮店经营者提出了“合理的”涨价理由,但分析人士指出,部分小型餐饮店的经营成本变化不大,不排除商家有跟风涨价的心理。而“逢节涨价”已成为餐饮行业约定俗成的提价手段。
走访中,记者发现,市内某知名连锁粉店二两牛腩粉的售价涨至每份8元,顾客依旧络绎不绝。分析人士对此认为,部分知名餐饮店有固定消费人群,提价的底气足。行业知名店铺提价,必然会引起同行跟涨。
记者在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了解到,对于非政府定价的商品,商家有自主定价权,但要对商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市民消费购物有自主选择权,可“价比三家”,一旦发现商家收取的费用与标注的价格不相符,可拨打12358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