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报料热线报道(记者 梁燕如)新年刚刚开始,自家外墙及车库的大门就被人用大红油漆写上不堪入目的字眼,这让家住在市上三云路的市民黎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公安部门表示,此种行为属于侵害个人或公共财物,可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对肇事者给予相应处罚。
市民:被骂“狐狸精”,心里很受伤
市民黎先生家住上三云路的一栋私人民宅。1月31日清晨7时,黎先生驾车外出。当黎先生驾车驶出车库时,发现车库的卷闸门上被人用大红油漆写上“狐狸精×××”等侮辱性字眼,房屋的围墙上也写上了同样的内容字。
1月31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上三云路,远远就看到黎先生家外墙及车库大门上刺眼的红色大字。黎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家人均不认识被辱骂的“狐狸精×××”,家人也未曾与任何人结怨,“为什么就将私愤泄到我家头上。”黎先生不解。
据悉,1月30日晚10时许,黎先生驾车回家时未发现门上有字,“估计是深夜被人写上的。”黎先生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黎先生为车库新安装了卷闸门。此后,车库大门不断被人粘贴小广告,黎先生虽有怨言,但与此次辱骂性字眼相比,“都是小儿科。”黎先生也曾在车库附近安装录像监控,“但是被盗走了。”黎先生无奈地说。
发现红色大字后,黎先生想反映到职能部门,但不清楚究竟这是城监、文化还是公安部门监管?最后,黎先生拨打了110报案,三云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于1月31日当天到他家拍照取证,并向他了解了事件经过,“表示会尽力追查肇事者。”
黎先生表示,当时公安人员已经给他解释过,由于没有目击者和监控视频,肇事者身份难确定,类似案件较难破获。至昨日,黎先生并未接到执法人员关于案件的信息反馈。
走访中,记者发现,黎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不少市民也曾“无辜遭罪”。有市民的私人财物因被人泄愤而故意损坏,也有市民被肇事者误认为当事人而使得个人财物被无故毁坏。但是,受害市民大都没有目击事件发生,同时找不到目击证人,无从考究肇事者身份,市民只能吃“哑巴亏”。
公安机关:应完善小区物业管理,一旦发现积极举报
市民碰上像黎先生一样的遭遇,如何才能有效维权?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侵害个人或公共财物,但未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对肇事者给予相应处罚。市民的私人财物遭到恶意损坏时,都可向公安机关求助,执法人员将及时追查肇事者。此外,在明确肇事者身份后,市民还可通过司法途径,对肇事者提起个人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但是,针对墙体涂鸦等现象,由于违法成本低、监管难度大、主要靠行为人道德约束,导致此类现象难以禁绝。
在尚未能有效禁止此类现象发生的情况下,该负责人建议,完善小区物业管理、邻居之间守望相助,才是制止此类现象发生的有效方法。市民发现可疑人物以乱涂鸦行为毁坏私人财物时,应立即喝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提供可疑人物的身份特征,以便公安人员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