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梁颖) 3月1日,梧州市委、市政府和梧州军分区在市政府大楼门前举行“全国双拥模范城”挂牌仪式,庆祝我市第四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2月27日,经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国家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我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光荣称号。
2011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继续认真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切实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据介绍,我市相关部门努力做好军转干部和军队干部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切实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优抚对象各种抚恤金、义务兵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政策,对驻军部队子女上幼儿园、小学、初中实行优惠政策;在部队营区绿化、环境卫生、房屋办证、水气供应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技术咨询和帮扶活动;对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乘坐市区公共汽车,游览梧州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给予免费的优待;制定医疗惠民措施,积极帮助“三老”(老复员军人、残疾退伍军人、军烈属)优抚对象缓解看病难等问题。
驻梧部队则始终把驻地作为“故乡”,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和抢险救灾,为驻地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文明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介绍,梧州市消防支队全年共接警出动305次,抢救遇险群众220人,抢救财产价值4630.1万元;其他各驻梧部队全年共出动官兵7000多人次、民兵预备役人员2万多人次、车辆机械400多台(次),参加抢险救灾17次,解救被困群众3000多人次。去年以来,驻梧部队官兵还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学生军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学雷锋为民服务等活动。
据了解,2011年7月,我市连续第7次被评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岑溪市也荣获“自治区双拥模范城”;蝶山区、长洲区荣获“自治区双拥模范区”;万秀区荣获“自治区双拥先进区”;梧州市委宣传部、梧州市民政局、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授予“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梧州陆军预备役工兵团、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武装部被授予“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全市有九名同志被授予“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四名同志被授予“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