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郑玉华) “快递公司坚持要收件人先签收才能开箱验货的做法根本就是‘霸王条款’。”日前,市民黄小姐向本报反映,她为了让其在网上购买的贵重物品能有保障,而选择了目前国内运费价格最为昂贵的特快专递,但收到货品要求开箱验货时却遭到了快递员的拒绝,并声称如果黄小姐不先签收就当作是退货处理。
市民:快递拒绝收件人验货
黄小姐告诉记者,近日她在网上购买了一款电饭锅,货品送达时她正打算拿小刀开箱进行验货,却遭到了快递员的制止,该快递员表示,在黄小姐签收之前货品是不属于黄小姐的,所以她没有权利打开箱子,黄小姐便质疑如果不能打开箱子如何确认箱内货品是否有出现缺少、损坏等情况,快递员则坚持称黄小姐只能检查包裹外包装是否完整,如果外包装没有缺损,打开包裹后货品有零件缺少、货不对版等情况快递不负有责任,只能帮收件人开具第三方证明,由收件人向货品卖方追讨责任,并声称如果黄小姐不先进行签收就当是拒签,直接将货品退回。但黄小姐认为,包裹经过长途运输的搬运、挤压,外包装没有缺损并不代表货品不会“受内伤”,如果是快递运输过程中造成货品的损坏,收件人该向谁讨说法?
黄小姐表示,纵观现今各大网络购物网站的大部分网店卖家,无不在明显位置打出“买家须知”:必须在快递员面前当面清点货物,否则签收后发现数量不符、配件缺少等责任自负,而快递公司“不签收就不能开箱验货”的“霸王条款”又令买家无所适从,最后“受伤”的也只是买家。
而黄小姐的遭遇并不是孤例,就是与黄小姐同在一个办公室的同事莫先生在网上购买手机时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选择的另一家口碑与价格都较高的快递公司也是坚决要求签收后才能开箱,不然就直接作退货处理。
快递:公司规定必须先签收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向黄小姐及莫先生投诉的两家快递公司“不让收件人开箱验货”的做法提出质疑,两家快递公司的客服人员均明确表示,公司规定不签字就不能拆封包裹,但签收后可以要求快递员一起见证开箱,如果发现货品有问题,可让快递员现场拍照取证,或要求其出具第三方证明以便联系卖家向当地快递反映,再逐级追查出现问题的环节。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我市大部分快递公司一般都不支持收件人签收前验货。
万一货品在签收后才检查出问题,谁该承担责任?对此,广西公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鉴林表示,买家、卖家、快递公司三方之间,在是应该先验货还是应该先签收的问题上如何界定各方的责任,目前在法律上还未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主要还是依靠快递行业的行业惯例规范,因此,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各自的利益,买方要注意保留交易过程中的凭据,甚至QQ聊天记录、邮件等虚拟信息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卖方也应该有义务做好与快递公司间的沟通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