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赵洋) 4月1日12时,珠江流域第二年禁渔期正式开始,并一直延续到6月1日12时。这是记者从3月27日梧州市政府召开的实施禁渔期制度工作会议得到的消息。禁渔期间,我市一千多艘渔船将泊岸停捕。
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禁渔范围全长约200公里,具体为浔江藤县白马大角(南岸藤山冲口)以下至桂江河口水域,西江桂江河口至于广东分界(界首)水域,桂江木格滩底以下至桂江河口水域。
禁渔期间,禁渔水域内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国家级水产原种场需捕捞天然水产苗种,科研单位进行珠江渔业资源调查研究需捕捞的,须经自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农业部审批。
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将深入各渔业村(委)、码头,对捕捞渔船进行检查,确保捕捞渔船进港休渔;工商部门加强对各农贸市场(菜市)、酒店、餐馆等经营场所的检查,杜绝经营和销售捕捞的河鱼;各地要在渔村、渔港、码头、水上停泊点加强安全管理,坚决禁止渔船非法从事旅游运输活动,努力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禁渔管理目标。
禁渔期内,我市1160艘渔船将泊岸停捕,渔民生活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各级民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好禁渔期间困难渔民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渔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对专业渔民的技能培训,引导渔民转产转业。
据悉,去年珠江流域禁渔禁渔工作成效显著,江河水生生物资源等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休养生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