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李瑾霞) 网络团购,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具有价格优势的商品,但部分网购商品的质量低下、网购售后服务落后则成为了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据梧州市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时下梧州市针对网购的投诉量呈上升趋势。
商品质量与承诺不符
近日,有市民在梧州市某团购网站以低廉的价格团购了一张自助餐票。当该市民上门要求餐厅提供服务时,餐厅服务人员却表示,活动已经结束。随后,市民要求网站退款。
没有享受到用餐服务而要求足额退钱,这在消费者看来合情合理的事情网站却不这么认为,该团购网站表示,钱只可以退还到市民在网站开办的账户上。“难道这笔钱怎么也得花在该网站上?”市民不解,于是拨打12315进行申诉。
工商执法人员了解事情始末后,当即与网站相关负责人联系。执法人员表示,市民未享受相应服务,对自己的钱财有自主支配权,网站将订金返还到网站账户的做法违背消费者意愿,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不相符。在执法人员调解下,网站最终是足额退还了这位市民的订金。
同样与网络订餐有关的投诉,市民莫先生用餐后发现,食物的质量与网站广告宣传的不符,于是拨打12315申诉。
据该市民反映,网站原定500人的团购人数后来增至1000人。市民进餐时,感觉到食物量偏少、食物口感较差,“与网站承诺的质量、规格大相径庭。”为此,该市民要求网站赔偿消费损失,团购网站则以市民已经用餐为由,拒绝赔偿。
针对该市民的投诉,工商执法人员表示,由于消费者进行网络团购订餐前,并未就餐饮服务质量与网站定下协议,“食物质量较次”的说法不能根据相关协议得到有效判定。由于缺乏维权凭证,市民维权无门。
网购还需多留个心眼
今年3月初,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把好网络团购网站的市场准入关,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等。
记者向市工商局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了解到,目前,梧州市工商部门暂未接到相关的文件要求。在接到相关文件后,工商部门将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市的团购网站进行有效规范。
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提醒,市民进行网购时,要查看网站首页是否有工商部门的红盾标识,辨别网站是否经职能部门审批建立,如果网店不存在实体店,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往往找不到责任主体。此外,市民网购要选择第三方支付,防止金钱诈骗、网购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