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报料热线报道 (记者 梁燕如) 近日,市民刘女士在新兴一路某面包坊购买了一包香芋味餐包,发现在外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对面包的质量感到不放心。记者了解到,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否则属违法。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如果买到没有生产日期标签的食品,可向辖区工商部门举报。
4月23日,记者来到刘女士购买餐包的面包坊发现,该店销售的所有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都只粘贴着一张标注售价的价签,而没有日期信息。
“这些面包为什么没有标明生产日期?”记者问。店内一名工作人员回答:“面包是当天生产、当天卖完,所以不标明生产日期。”
“那这些面包的保质期是多少天?”“面包放在冰箱里的保质期为三天。”工作人员回答说。
4月24日,记者来到新兴工商所,向该所相关负责人反映了市民刘女士遇到的问题。随后,该负责人和记者一起来到该面包坊进行调查。
工商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刘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面包坊负责人给预包装食品粘贴上标明产品生产信息的标签,并告知该负责人,如果再出现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处理。
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应当有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标签。
市消协负责人提醒,市民遇到生产日期等信息不详的食品,应谨慎购买,并可拨打12315或者向辖区工商部门举报,由工商执法人员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