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笔者所在小区的业主们正积极地与物业公司“过招”,原因是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4月23日,业主Q群反复放上一条《西江都市报》的网址链接,里面的报道《申请维修基金有多少门槛?》说出了大家的心声,也解答了几个一直众说纷纭的问题。
众所周知,买房时要缴交一笔房屋维修基金,而到需要申请使用这笔钱时,程序却不是一般的复杂———申请、核实、反馈,预算、公示、签字……业主、物业服务机构和业委会要反复参与两道以上的程序,才有可能把自己的钱领出来。这其中,如果有哪一位稍为不配合,都有可能泡汤,这让循规蹈矩的业主很是郁闷:当初收这笔钱时,不就是为了日后用在维修公共物业上吗?某个人或某个程序的不配合,为什么要全体业主帮“埋单”?
比如记者采访的丰业新苑小区,物业公司明摆着就是怕麻烦,绕过申请程序向业主直接收钱。业主不交的话,物业可以有停用业主通行卡等许多“招式”使出,而业主则弱势很多,除了乖乖交钱,再无应对之策。如果小区业委会没有成立或未完善,同样无法申请到维修基金。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向业主集资当然是最直接的方法,快则快矣,业主的权益却得不到保障。
因为,在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的当下,全靠业主“自己一个人在战斗”并不现实。要凭合约去告物业公司,只要稍会算经济账的业主都不会想当这个“傻帽”,更勿论个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付出,这无形中也助长了物业公司的无赖之风。
诚然,换个角度来说,申请程序的复杂性也是对业主的负责,毕竟涉及财物的使用,谨慎一点无可厚非。但申请程序如果能在周密的同时做到灵活,那么业主们就不用屈服于物业的无理集资了。当公共设施出现损坏,需要动用维修基金而物业公司不愿配合业主提出申请时,能否请政府部门参与其中,实施必要的监督?业主不是专业人士,对复杂的程序不熟悉,对相关政策也不了解,物业公司一甩出神马“物业的其他工作难以开展”、“太少数额的申请不受理”的话,就能把大多数业主唬住了。这时候,业主们都很需要一个主持正义的权威部门站出来,答疑解惑,协调沟通。
记者的报道在解答市民疑惑的同时,也在向政府部门传递一个信息:以一己之力去申请维修基金很难,这项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解决。那么,作为执政为民的政府部门,作为维修基金的监管部门,是否该有所行动了呢?□陆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