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报料热线报道(记者 梁燕如)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称,约在两年前,她在梧州鸳江丽港商业街的“女人世界”租用了一个柜台经营,后遭遇出租方突然撤场,她缴纳的进场费和押金“打了水漂”。眼下,“女人世界”旧址重新装修,不知道自己能否取回当年缴纳的款项,或者是否进场经营原来租用的柜台?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女人世界”一夜消失
不少租户被“掳走”押金
关于鸳江丽港商业街的“女人世界”一夜之间“消失”的事情,本报曾做过报道(详见本报2010年2月13日2版)。据悉,“女人世界”是在2009年“十一”前开业,打出了“零租金”的广告吸引了一批商户进驻。但不少商户进驻该卖场后,除了缴纳了高额进场费和押金外,还花了不少钱装潢自己租用的柜台。让商户们始料不及的是,刚进入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卖场管理部门即贴出通知表示“要进行内部调整”,更于2010年2月12日临时撤场。
记者向万秀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在“女人世界”临时撤场之际,工商部门已经介入,协助一部分商户向“女人世界”负责人黄某取回已经缴纳的部分款项。但当时,黄某以无力偿还为由,拖欠了部分商户的款项。像报料的那位市民一样,不少商户未能顺利拿回已经缴纳的钱款。
记者多方了解到,当年,“女人世界”是由鸳江丽港商业街相关业主将场地出租给黄某,黄某再将场地分租给商户。据知情人士透露,黄某承租“女人世界”后,仅缴纳了履约金和首月租金,其后一直拖欠租金等各类款项。截至“女人世界”撤场,黄某拖欠业主的款项已高达200多万元。
旧址已重新租赁经营
旧租户不能凭旧合同进场
近日,记者在鸳江丽港商业街看到,“女人世界”的旧址正在重新装修,大门口搭起了竹架,竹架上挂着新进驻卖场的巨型海报,原来,“女人世界”旧址已由新的承租方租赁,经营超市。由此,报料市民才提出了能否追回款项或再入场经营的问题。
记者走访了解到,“女人世界”旧址的新承租方是与业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后,于今年5月才正式进驻,与黄某不存在任何关系。为此,被黄某拖欠款项的商户不能凭与黄某签订的租赁合同进场经营。
而万秀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工商部门介入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商户可通过司法途径向黄某追回被拖欠的钱款。
广西文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远行表示,在有效追诉期内,商户可向合同签订方提起诉讼。梁远行同时提醒,商户一旦发现出租方有撤场迹象,应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当公安机关将案件定性后,商户可听取公安机关提供的处理意见,寻求相应的解决办法。
警惕卖场“零租金”诱惑
租铺应考虑卖场信誉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商户要进入一些大型卖场经营,除了向卖场缴纳柜台租金,还得预缴高昂的进场费和保证金。一些不法商家为骗取高额进场费,就会设下了“优惠陷阱”。像“女人世界”一样,卖场以“零租金”为噱头吸引商户进驻。
据知情人士介绍,大多数骗取“入场费”的案件,都经过“有心人”的精心谋划,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的责任方往往缺乏偿还债款能力。为此,尽管商户能通过司法途径索赔,并打赢了官司,最后会发现被告人没有物资可供执行,落入“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困境。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梁远行律师提醒,商户遇到“零租金”的广告要多留个心眼,警惕“不正常”的租赁关系。商户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有意识地增加利于维护自己经营权益的条款,为进场费“上锁”。比如,商户可提出增加第三方为进场费做担保的要求,以预防商家突然撤场后,能找到索赔的门道。
工商部门同时提醒,针对商家分租商铺的情况,商户首先要验明出租方是否征得业主同意,有分租权。此外,商户在选择进驻卖场时,要预先判断该卖场的信誉度以及发展前景,才可谨慎做出是否进场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