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欧蕾蕾 通讯员 何华文)近日,市民潘先生来电反映,今年用电价格在5月份仍按枯水期电价收费。对此,他对丰水期和枯水期时间段的划分表示不解。针对潘先生的疑问,记者从供电部门了解到,根据广西电价政策规定,丰水期电价已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
眼下,我市居民用电价格是按丰水期和枯水期两个标准划定。潘先生表示,一般每年的4月份或5月份,电价就开始转为按丰水期的标准收费。但他从今年5月份的电费账单上看到,5月份电费仍按枯水期的电价收费。“进入5月份,江河水位已普遍上涨,但电价仍没有调整到丰水期的收费标准,那么丰水期和枯水期的时间段具体是怎么划分的?”潘先生说。
据了解,按照丰水期和枯水期的收费标准,每年的5月至10月,用户按丰水期的标准缴纳电费,而11月至次年的4月,则按照枯水期的收费标准缴纳电费,两个收费标准之间每度电相差约0.1元。
为何进入5月份,电费仍按枯水期电价收费,什么时候开始转为丰水期电价。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梧州供电局。梧州供电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电价收取的标准,是由物价部门统一制定实施的,供电部门只是按照标准,规范收费。而根据广西电价政策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丰水期电价,在阶梯式电价收费方式实施前,仍按照枯水期的收费标准收取电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