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黄金铭) 6月21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会议,通报2011年度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农村道路客运、岛际水路客运补贴核查情况,计划在本月底前发放。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和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的文件,2011年度广西油价补贴资金的范围,包括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岛际水路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补贴对象为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在运营的具体承担燃油支出的企业或经营者。每辆车(每个座位)油价补贴金额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多。
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公交企业按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城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对运营线路的许可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公交票价进行界定。城市公交按车辆补贴,2011年度的补贴标准为每标台每月4129.05元;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实行按座位数和营运月数给予平均补贴办法,2011年度的补贴标准为每座位每月补贴132.63元;城市出租车补贴标准为一次性每辆车每月补贴1618.53元。岛际水路客运机动客渡船的油价补贴分两个部分:将2011年燃油补贴金额的50%按照客位数进行分配,每个客位每月补贴标准为19.05元;另外的50%按照燃油实际消耗量进行分配,每吨补贴标准为1519元。
据统计,我市获得油价补贴资金的城市公交车有576辆,应补贴金额为2337.56万元;农村道路客运659辆,应补贴金额为1863.2万元;岛际水路客运船286艘,应补贴金额为480.64万元;全市出租车791辆,应补贴金额为1442.11万元,其中市区出租汽车534辆,应补贴金额为969.5万元。由于今年3月我市已预发部分补贴,本次发放的油价补贴为年度标准的剩余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