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黄宁) 6月26日,市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过去一段时间,我市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的情况。
接连查扣违法车辆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4月份以来,我市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30次,出动人员5280人次,查扣三轮车1322辆,处罚违法经营出租汽车293辆,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80辆。经过联合整治,我市城区交通秩序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交通秩序的混乱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扭转,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今年6月13日,市政府又启动了我市新一轮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
新一轮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为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共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二阶段为重点整治阶段,从6月15日起至7月31日止。主要为严厉打击机动三轮车、非机动三轮车、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的“黑车”、出租汽车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我市城区交通秩序环境。第三阶段为长效整治阶段,从8月份起。主要为尝试构建我市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促使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发现违章搭客市民可举报
根据三个城区摸底调查,我市约有694辆各类三轮车在违章搭客。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覃振明表示,下一步,执法人员将采取更为灵活的办法,查处闯禁区的三轮车。
何为禁区,市法制办公室主任赖启第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市已经划定了三轮车禁行的范围,禁止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非机动三轮车、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等)在国道321线(不含321线)、梧州市警察学校转盘至站前大道转盘、西江大桥南岸转盘、云龙大桥转盘以内区域城区道路行驶,禁止驶入路口设置三轮车全天候禁止驶入交通标志的区域和路段。驶入禁行区域意味着违法,交警部门可以根据无牌无证进行查处,涉嫌非法营运的由运管查处,工商部门可以根据无工商执照从事盈利活动进行处罚。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三轮车已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准,目前梧州市没有取得改造、拼装三轮车的资格企业,近段时间,质监部门也对改造、拼装三轮车的窝点进行了查处。如果市民发现市内有改造、拼装三轮车的窝点,可以拨打12365进行举报。
非法营运可罚款3万至10万元
在新一轮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中,出租车违规行为同样是重点打击对象。从6月20日起,整治小组对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同时,自今年6月20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租车有不按照乘客指定目的地沿着合理的线路行驶、不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结算运费、途中甩客、空车待租拒载、未经乘客统一招揽他人同乘的违规经营或无故停运的行为,一经查实,2013年8月31日经营期满后,不给予该出租车新一轮特许经营资格。
对于无营业运输许可证机动车非法营运车辆,我市一直处于高压态势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凡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两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